花檢也將緊盯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選舉

    花蓮地檢署於今天上午邀集轄區檢、警、調、廉各機關(單位),召開「111年度縣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暨選後查察賄選會議」,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洪培根親臨指導。
    會議由花檢檢察長蔡宗熙主持,花蓮縣警察局副局長陳銘欽、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主任陳慧明、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主任薛國鼎、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科長徐儷玲及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吉安分局、新城分局、鳳林分局、玉里分局各分局長、偵查隊長及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均出席與會,持續共同端正花蓮地區選風,並杜絶不法。
    洪培根於會中肯定檢警調廉同仁先前查察賄選所付出的努力及成績,並針對選後查察賄選及查辦幽靈人口提出多項具體指示,特別提醒必須注意候選人有無以「後謝」行賄之情形,於蒐證完畢後應從速從嚴偵辦;另對於縣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選舉,各機關(單位)同仁亦應持續主動掌握蒐報情資,於鎖定可疑收賄情資後,立即積極查辦。


    另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所屬各分局,則分別就花蓮縣議會正副議長選舉、花蓮縣各鄉鎮(市)正副代表會主席選舉提出情勢分析報告,就高度可能賄選的重點區域,將主動蒐報相關賄選情資,於投票日前密切掌握有意參選候選人及所有投票權人的相關動態,並進行相關資金清查,以遏阻賄選情事發生,並積極追查可疑賄選犯行。
    對於將於12月25日舉行花蓮縣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選舉,花蓮地檢署表示,已組成專責查賄小組,一旦有任何賄選情資,花檢必將立即分案,全力追查賄選介入選舉之各項跡證,以杜絕買票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