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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直播主廣告不實 最高處2500萬元罰鍰!

 (圖截自:【Joeman】聯名商品被罵爆!我的回應與改進!)

 

    鑑於網紅、直播主等推廣銷售或代銷商品或服務日益普遍,為防範網路廣告不實情形,公平交易委員會已於今(112)年2月15日第1637次委員會議通過「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網路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修正案,此次修正主要將網紅等社群網站用戶納入規範,如涉有廣告不實情形,將處以5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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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截自:【Joeman】聯名商品被罵爆!我的回應與改進!)

 

    日前知名YouTuber Joeman與超商合作販售八倍歐姆蛋蛋包飯,因聲稱放了四顆蛋,引起民眾高度期待,然而許多民眾嘗試後卻發現「騙很大」!砲轟「根本跟當初說的不一樣」,因網友砲火猛烈,Joeman也急忙釋出解釋影片,針對網友的問題一一回應及解釋,並亮出產品通過SGS第三方認證證明,雖有網友認為他態度誠懇,卻也有網友認為他根本針對沒講到重點,該影片引起網友正反兩極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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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會表示,廣告主不得為不實廣告,否則將被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網紅等在網路上銷售商品或服務,不論是銷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務,或是由廠商提供商品或服務給網紅對外刊播銷售,網紅都為賣家身分,消費者看到的是網紅生動的銷售內容,如果內容涉有不實,此時網紅都會被認定是廣告主,將會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予以開罰。

 

    即使網紅不是賣家身分,而是在幫廠商代言,影音廣告中描述廠商的商品或服務值得推薦或親身體驗結果有效,此時網紅雖然不是廣告主,但在公平交易法上仍是薦證者的身分,如有不實,造成消費者損失,亦須與廠商同負連帶賠償之民事責任。而且,如果網紅明明知道內容不實,仍然和廠商故意共同為不實廣告,網紅和廠商還是會同時受到公平交易法第21條之處罰。

 

    

    日前知名YouTuber Joeman與超商合作販售八倍歐姆蛋蛋包飯,因聲稱放了四顆蛋,引起民眾高度期待,然而許多民眾嘗試後卻發現「騙很大」!砲轟「根本跟當初說的不一樣」,因網友砲火猛烈,Joeman也急忙釋出解釋影片,針對網友的留言及建言一一回應,該影片引起網友正反兩極評價。

 

    公平會呼籲,網紅等社群網站用戶在網路以撰文或影音等方式推銷,不論是賣家或薦證者的身分,均應遵守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勿踩廣告不實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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