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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里鄉長補選在即 警檢調辦查賄座談

    花蓮縣富里鄉長補選即將在6月18日辦理投票,為防制賄選及暴力介入選舉,花蓮縣地方檢察署與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於今天上午在玉里分局3樓禮堂,再次舉辦「富里鄉第19屆鄉長補選」查賄座談會,會中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查分署檢察長洪培根、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郭景東、花蓮縣調查站主任趙振宇、調查局東機站主任左重宏、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科長徐儷玲、移民署花蓮縣專勤隊長樂菡等人率領各位幹部與會。AA-0517125041987.jpg
    縣警局由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郭有志及玉里分局長林俊廷率偵查隊隊長及南區4派出所所長參加;由郭景東檢察長主持,會中與基層同仁面對面溝通、意見交換,期望富里鄉第19屆鄉長補選,能有效防止賄選及暴力介入,全力淨化選舉治安。AA-0517125042160.jpg
    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勉勵所有執法人員,落實法務部選舉查察工作綱領中所指示的3項重點,「嚴查賄選及暴力」、「嚴防假訊息」、「嚴辦境外資金」及5項查賄技巧,「持續查處幽靈人口遷徙情形,針對不合理的遷徙情形加強查訪」、「關注節慶送禮、餐會或宮廟、社區協會、老人會旅遊活動等是否涉及賄選」、「廣蒐情資,陳報有效、有價值的情資」、「確實保護檢舉人身分,對檢舉事項製作匿名檢舉筆錄以明獎金歸屬」、「注意投票前現金買票情形,並掌握地雷引爆時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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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逢選舉,買賣選票、假訊息(抹黑、誹謗)及暴力情事屢見不鮮,影響選情至鉅,為維護乾淨選風,地檢署在此呼籲民眾要選賢與能,不要選錢財,要選一位願意為地方服務犧牲奉獻及對地方建設有幫助的好人才,如此才能帶動地方繁榮。在此也呼籲選民切勿收賄,以免涉及刑責,另選舉賄選如遇到行賄行為,則應保留鈔票或物品上的指紋,並準備攝錄影器,錄下或拍下當時的對話及影像,勇於舉發,司法單位對於舉發人身分及發放檢舉獎金絕對予以保密。
    刑警大隊長郭有志呼籲,請同仁持續淨化選風的決心與理念,另加強注蒐具幫派背景之候選人及其親屬防止暴力情事發生、對有投票權之民眾加強布雷並運用建置監視器系統的釐清賄選者的犯罪軌跡、加強查緝假訊息及選舉賭盤影響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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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里分局長林俊廷表示,「維護選舉治安、打擊黑金、杜絕賄選」是警察職責所在,為讓選舉過程「公平、公正、公開」,確保所有候選人之權益,營造優質的選舉環境,玉里分局所有同仁一定全力以赴;在此呼籲只要發現有賄選具體事證,必依法偵辦,端正民主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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