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質詢最後一天 局處首長為了「沙灘車」站一排

    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1次定期會今天上午進行縣政總質詢最後一天的議程,許多質詢時間還沒用完的議員,把握最後機會,向縣長及縣府各局處首長提出質詢;縣議員楊華美就利用最後不到5分鐘的時間,一口氣把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建設處副處長張志豪、行研處長吳昆儒、縣警局長呂世明、農業處長陳淑雯、觀光處長張志翔、地政處長吳泰焜、地方稅務局長呂玉枝、消防局代理局長吳兆遠9位縣府局處首長,再度針對「沙灘車」提出質詢。
(縣議員楊華美提供)    
    楊華美表示,行政院已於日前明令禁止沙灘車進入宜蘭南澳神秘沙灘,而當地業者竟說,為什麼花蓮可以、宜蘭不行?有業者還正觀望考慮轉移陣地到花蓮營業;而花蓮的沙灘車業者竟認為,這些問題都是「她」捅出來的;楊華美強調,業者現在說生計受影響,擁有行政權的縣府應該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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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華美質疑,沙灘車問題牽動許多縣府局處,行研處是否蒐集到花蓮縣民對沙灘車產業的看法,「輿情蒐集」知不知道民眾一面倒抱怨沙灘車?是否提供分析情況給縣長徐榛蔚,民眾的意見縣府是否有看到;楊華美建議,由代理秘書長饒忠為首,跨局處橫向聯繫,集思廣益,召集各局處就沙灘車議題提出解方。
    而縣議員吳東昇也針對沙灘車議題表示,海面上可以出租給漁民作業,但為何沙灘不能出租給沙灘車、獨木舟業者;他希望縣府要找沙灘車業者一起來研商,瞭解業者需求,讓花蓮縣成為全國沙灘車執行的模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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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秘書長饒忠回覆,根據現行海岸法規定,沙灘只有漁船可以進出,經過行政院開會決議,交通部與環團討論後,預計5月底公布沙灘車管理指引,將未禁止的區域畫設出來;經過兩週公告後,縣府將依照指引管理沙灘車業者,盼讓沙灘車活動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