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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臨時會的議案只剩一案明天審

    花蓮縣議會今天上午進行第20屆第2次臨時會變更議程,審議第1次臨時會縣府所送議案剩下13案(含保留1案)二、三讀會議程;歷經整個上午審議後,除了被保留的教育類第一案外,其他12案均已二讀通過。DSC07390.jpg
    在第1次定期會遭到保留的教育類第一案:國發會核定花蓮縣政府辦理111年度地方創生公有建築整備活化補助「洄瀾永續未來市」及「洄瀾藝匠創生館」兩案,經費總計新台幣1857萬2000元,原本被排至今天議程的最後一案,但是上午開會時,竟然成為第一案,然後就二讀通過。DSC07425.jpg
    但是縣議員張美慧針對此案提出「復議」,她表示,教育類第一案自定期會時,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與民政處長明良臻(青發中心執行長)的回覆十分混亂,今天本來排在最後審議,不知為何變成第一案就二讀通過,因此提出「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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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議會議事組主任潭進成表示,是他本人不小心排錯,才變為第一案審議;潭進成指出,依照議事規則第44條規定,關於「復議」若於開會時以書面或口頭提出者,須有出席議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議長張峻隨即詢問在場議員是否附議,現場議員附議超過三分之一,「復議」成立,此案在今天議程最後再度審議。
    教育類第一案最大的爭議在於,「洄瀾永續未來市」及「洄瀾藝匠創生館」的駐場業者是否經過審查程序;議員胡仁順表示,光這個案子教育處與青發中心的回覆與說明,大約聽到七套版本;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表示,在此案計畫提交到給國發會時,就要有營運單位的提供,在之後才有公開評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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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仁順質疑,既然在送計畫到國發會時,在未有審查機制前便已「指定」,竟然要在合約結束後,才有公開評選機制;議員楊華美則表示,這個案子民政處長明良臻(青發中心執行長)之前的答詢根本答非所問,所以要求將此案延至明天再審,議長張峻裁示,教育類第一案延至明天再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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