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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何禮臺與鄉親取得共識 解決數十年無法使用之公共空間



    新城鄉鄉長何禮臺為便利鄉親至鄉公所洽公,規劃另闢便捷且寬闊之公用停車場,經多次踏勘,覓得緊鄰鄉公所之原住民多功能中心旁,由鄉公所經管之土地,但追溯該地的歷史淵源,尚存續平均地權條例適用期間之耕地租賃關係,在闢地開發同時兼顧當事人遺族的應有繼受權益,與鄉親取得共識,和平解決問題,讓數十年無法使用的公用土地,得以讓新城鄉公所規畫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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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鄉長何禮臺於本年4月間指示財政課、建設課、農業課、主計室等相關課室,商討於最短時間內,釐清自民國88年迄今有關案地承租權誰屬,以及事涉平均地權條例之權利義務關係,並責成辦理預算追加。本案從繼承人聯繫(經查共7名子女)、調解、鑑界至土地補償價金支付,為期近4個月圓滿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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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課長蔡健春指出,何鄉長展現高度的執行力,以親民且愛民的方式與鄉親達成共識,完成數屆鄉長都未能解決得土地問題,目前土地已取回,何鄉長也親自前往現勘,並責成建設課規劃整理為鄉親洽公之停車空間,讓鄉親洽公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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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禮臺表示,因應鄉親洽公的停車需求提高,需要另尋土地興建停車場以便鄉親洽公,因而了解到此問題,回溯本案始自民國88年,歷經20餘年始終懸於未決,如今終於與鄉親達成共識,將新城鄉立圖書館、原住民多功能活動中心、新城鄉民代表會及新城鄉公所整合為完整的行政園區,感謝莊姓民眾,配合公所整合行政園區讓鄉親洽公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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