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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億5300萬元雖入帳 但公文還沒來

    花蓮縣議會第20屆第3次定期會今(17)日上午繼續進行縣政總質詢的議程,分別由縣議員林品仰、吳東昇與林則葹向縣長徐榛蔚與縣府各局處首長提出質詢;而吳東昇針對縣府於5月9日行文給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希望先行撥付補助新臺幣4億5300萬元,縣府在收到這筆款項後,相關撥付給受災戶的措施向社會處長陳加富提出質詢。AM7A6080.jpg
    社會處長陳加富回應,非常感謝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在5月14日收到花蓮縣政府的本公文後,就在次(15)日將這筆4億5300萬元的款項撥付給縣府;此款項包括:死亡救助5人總金額300萬;重傷救助7人總金額70萬元;安遷救助預估500戶總金額2,500萬元;醫療補助預估47人總金額235萬元;傷亡者家屬生活補助預估12人總金額900萬元;第一類生活補助:紅單戶預估776戶總金額2億3,280萬元、黃單戶預估1,099戶,總金額1億6,485萬元以及第二類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紅單戶預估20戶總金額900萬元、黃單戶預估28戶總金額630萬元;共計4億5300萬元。


    陳加富指出,縣府在4月9日就已向賑災基金會申請震災罹難者的相關死亡補助,而基金會當時又從原本的補助標準40萬元/人,提高到60萬/人,所以縣府在4月19日又再度提出申請,但是在此期間又加一名罹難者,而當縣府提出申請後,賑災基金會把增加的那位罹難者補助金直接撥付給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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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0403、0423強震的紅黃單戶第一、二(中低收入戶)類生活補助部分;陳加富強調,賑災基金會所募得的善款是由基金會直接發放,除非特殊情形(如此次震災)才會委請地方政府「代發」,但是紅黃單戶生活補助資格認定標準,基金會尚未有最後結論,所以縣府也在等待最終的決定。
    陳加富表示,從4月9日到今天縣府與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已數度公文往返,但是該基金會並無電子公文系統,所以只能靠紙本公文來回溝通;他指出,也因如此,基金會撥付縣府的新臺幣4億5300萬元,雖然在5月15日就已入帳,但是動用這筆款項的公文尚未送達縣府,所以目前也無法馬上動用;可是陳加富保證,只要一切行政程序完備,就會以最快的速度發放給相關受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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