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前紅黃單戶將收到生活補助金

    花蓮縣政府於5月9日向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行文,預撥補助經費總計新臺幣4億5,300萬元,已於5月15日撥入花蓮縣政府帳戶,用於各項災後補助,而其中針對第一、二類紅黃單戶生活補助,因當時賑災基金會尚未訂下請領資格標準,所以未立即發放。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長陳加富今(28)日在花蓮縣議會總質詢時表示,在上週五(24日)終於收到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對於第一、二類紅黃單戶生活補助資格認定標準規定的公文;社會處在收到該公文後,已依照基金會的發放資格規定,陸續以轉帳的方式,將生活補助金在端午節前撥款到受災戶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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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縣府當初所建立的資料,第一類生活補助:紅單戶預估776戶總金額2億3,280萬元、黃單戶預估1,099戶,總金額1億6,485萬元以及第二類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紅單戶預估20戶總金額900萬元、黃單戶預估28戶總金額630萬元;兩類總計4億1295萬元。
    縣府社會處表示,賑災基金會公文內所示,仍以具居住事實為限;所以縣府以5月20日前收件之安遷救助案件,最遲將於端午節前一併匯入0403地震安遷救助有實際居住事實之紅黃單戶生活補助,紅單每戶30萬元,黃單每戶15萬元;第二類判定為紅黃單並有實際居住事實且具有中低收入戶資格之受災戶,紅單每戶45萬元,黃單每戶2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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