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要求縣府針對「促進經濟振興券」做專案報告

    花蓮縣政府在7月上旬宣布,為了振興0403強震後在地經濟,縣府計畫編列新台幣10億元的縣預算,發放每人3000元的「促進經濟振興券」;縣府提追加預算,送花蓮縣議會臨時會審查,若獲議會通過,最快將在9月正式上路。
    花蓮縣議會昨(18)日上午由召開第20屆第12次程序委員會,通過縣府39件提案及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112年度花蓮縣總決算審核報告也排入大會議程;針對縣府所提「促進經濟振興券」10億元追加預算成為程序委員熱烈討論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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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觀光處長張志翔說明,此預算若獲縣議會通過後,預計9月中旬比照選票發放作業,於縣內13鄉鎮市,同步發放7天;今年4月3日前設籍於花蓮縣、居留證之外配等,每人均可領取3000元「促進經濟振興券」,並限制於今年底前使用完畢,預計帶動在地15億元以上經濟效益。
    臨時動議時與會議員紛紛表示,10億「促進經濟振興券」預算都還沒送進議會,縣府就大張旗鼓的透過媒體發布8月份可望讓民眾領取,議員也幾乎是透過媒體才知道此消息,都認縣府此舉缺乏善意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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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議會議長張峻則認為,議會對於縣府只要是好的、有利於縣民福祉的政策和提案,一定會全力支持,議會是可以溝通的民意殿堂,縣府在議案都還沒送議會,就先在媒體公布,這樣的做法對議會非常不尊重,希望以後重大議題可以先與議會溝通,府會和諧是建立在府會的相互尊重上,有尊重和諧自然促進;張峻裁示,在下周一(22日)臨時會讀會前,請縣府向議會進行「促進經濟振興券」專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