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自用汽車與151cc以上之機車注意了!109年牌照稅繳納期限要截止了喔!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自用汽車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151cc以上之機車全期及營業車上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109年4月30日,統計至目前有5萬5千多輛已繳納,稅額3億9千萬餘元,占全縣車輛11萬5千多輛,還有5成多的車主尚未繳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並未延長,所以記得要在4月底前繳納。如未收到或遺失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可以電話、網路或親自至稅務局總局(玉里分局)、花蓮監理站(玉里分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臺申請補發,並就近至附近代收金融機構或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四家便利商店 (稅額2萬元以下)繳納,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事務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臺繳納。也可以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行動支付APP、信用卡等多元管道繳納稅款。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繳清使用牌照稅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不受金額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 (36期)繳納。

    如對使用牌照稅有補發繳款書,或其他任何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至246,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