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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名義申請掩蓋不法? 卜蜂:全依規定行事

   鳳義里長蕭文立:「我已經問過了鎮公所沒有申請大型雞場這回事,結果第二天農業課長說,卜蜂是以私人名義申請這個雞場的」

    鳳林鎮鳳義里長蕭文立說卜蜂這次的開發案以個人名義申請,社區居民一開始根本不知道有企業要來蓋大型雞場,上週未在鳳林的抗議活動居民對於卜蜂申請案不用集團而轉向私人名義的作法存在高度質疑。

    樹湖村長彭榮華:「但是卜蜂它很厲害,它用個人名義申請,給我們沒有辦法抓。到現在陳昭仁從108年6月取得土地所有權之後,我們還沒有看到陳昭仁來到我們壽豐鄉樹湖村來跟我們說明。」

    昨天在台北的記者會,卜蜂高層也就此對外說明,強調程序完全依法辦理澄清沒有要閃避任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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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蜂集團發言人劉明哲:「它是依據農發條例,農發條例有個規定,農地只是能以個人名義取得,一般企業是無法取得農地所有權,之所以會這樣規定,是因為政府必須要確認這裡已經有農用事實,也就是確定農地農用,並經政府查核為農地設施之後,地方單位才會轉送資料給中央農委會,農委會才會審核同意由法人來承接這個農舍或牧場,因為它已既定事實農地農用,」

    「申請文件當中就會有個權利人叫台灣卜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說真的我們並沒有要刻意閃躲任何的監督」

    在一年的時間內卜蜂計劃在花蓮中區興辦六座雞場,只要一天沒有辦法好好坐下來面對面溝通,外界的質疑就會如雪球般越滾越大。

劉明哲「我們持續一直在跟花蓮鄉親溝通,我們從開始到現在已經溝通了一年多,我們也曾經試著開說明會,但他們不讓我們開,也讓我們開不了,沒關係我們還是會持續加強跟他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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