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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徵收礦石稅議會砲聲隆隆 延至下個月再行審議

    花蓮縣政府開徵4年的礦石開採特別稅,將在六月底屆滿年限,縣府依法重提「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草案」,但是今天在縣議會臨時會二讀會審查,由於欠缺徵收計算依據,多位議員要求退回草案,議長最後張峻裁示,礦石稅草案「不擱置、不退回」,延到下個月定期大會二、三讀會時,再繼續討論。縣府無奈表示,由於自治條例未及時過關,確定今年7月徵不到稅,估計稅收將短少約8000萬元。AM7A8113
    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屬於地方特別稅,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每次課徵年限4年,屆滿仍繼續課徵者,須重訂自治條例;從2009年開徵後,費率逐年調高,原為1公噸4元,至2011年調高到5.2元、2013年調降為10元、2016年一口氣漲到70元。
    花蓮縣議會今天進行臨時會二、三讀會時,礦石稅成為爭議點,議員們砲聲隆隆,議員黃振富建議適度調高到70元,而議員王燕美則說,既然台泥董市長張安平說,不需要減徵礦石稅,而且去年獲利高達301億元,乾脆漲到200元、1000元,稅收可挹注營養午餐、生育津貼。王燕美批評,縣府拿不出課徵標準,議員還遭到媒體抹黑「密會台泥買咖啡喬事情」,包括王燕美、張美慧、田韻馨等議員都要求退回草案再審。AM7A8009
    議員黃馨還痛批,12項社福政策在礦石稅開徵前就已實施,與礦石稅無關,且多數支出來自中央補助款,非縣府自有財源,依法也不可能專款用於社福支出,要縣府「不要用騙的」。議員張美慧、楊華美、黃馨、莊枝財質疑,礦石稅逐年提高稅率,縣府提不出課徵公式及標準依據,強調議會不是菜市場,不能漫天喊價,議員莊枝財說,目前花蓮北區預拌混凝土漲價漲2倍,縣府應該提出課徵依據,建立徵收制度,以免徵稅影響民生。
    針對礦石稅採統收統支,當初以景觀特別稅方式課徵,為此議員黃馨、田韻馨要求應提高用於山林保育、水土保持的經費比率;議員林源富則要求鄉鎮分配到礦石稅的比例,應從5%調高到10%。另議員蔡啟塔、笛布斯顗賚、賴國祥等要求縣府應有草案完整說明報告。AM7A8089
    議長張峻面對現場議員爭論不一,沒有動用表決。張峻表示,一讀會曾要求縣長徐榛蔚到議會專案報告,「很遺憾縣長沒有出席、顯然不尊重議會」,加上議會途經和平村星巴克買咖啡,竟被媒體抹黑「密會台泥」,花蓮縣議會除了將對該媒體正式提告,也表明在縣長徐榛蔚未前來議會報告前,礦石稅草案將不會有任何決議。AM7A8067
    雖然議員吳東昇要求終結討論並進入表決,但張峻敲下議事槌直接宣佈散會,現場一陣錯愕,花蓮縣地方稅務局長呂玉枝對此表示遺憾,她說原訂本會期通過後,將送到中央內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查,估計約一個月可獲得中央函文同意,就可以於6月底公告實施,7月1日起續徵礦石稅。但因延後到6月下旬才要審查,將導致每年總稅收9億多元的礦石稅,產生一個月空窗期,估計會短收約8000萬元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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