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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石稅府會爭端終落幕 稅額維持70元但改為一年一審

    花蓮縣議會原訂今天為縣府局處工作報告,但因前天通過議員邱光明提變更議程臨時動議,所以改為針對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的二、三讀會,上午開會時,就將礦石稅逐條審議。
    縣府續徵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因臨時會時徐榛蔚未至議會說明,已發府會之間矛盾,遭議會以草案稅制標準及支出方式未明確遭卡關,縣長徐榛蔚上週因此親赴縣議會懇託,力爭早日過關,避免因7月無法續徵,短少8000萬元稅收。對此,縣議會前天通過變更議程,原排定下月二、三讀會討論的礦石稅草案,提前至今天進行逐條審查。AM7A8816.jpg
    礦石稅每年進帳逾新台幣9億元,是縣府最大筆稅收,徵收年限4年、期滿終止。礦石稅條例原在臨時會期當中未獲審議,徐榛蔚擔心如果未能在5月30日前通過,依照程序,將可能短收約8000萬元稅收,因此在變更議程後,於今天上午逐條審議。其中應徵收稅額,議員提出每公噸稅收各有35、100元及縣府版本的70元。經議會表決後,半數通過縣府的70元版本。AM7A8839-01.jpg
    但針對本地方稅條例四年提案一次也同時審議,議員張美慧、楊華美等人表示,由於礦石價格價格變動大,為因應換算機制的透明化,及採礦規模應採分級課徵,課徵機制也應年年檢討。在現場議員的表決下,通過礦石稅條例一年審查一次。最後約中午11:00左右由議長張峻敲下議事槌,續徵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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