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採購弊案 教育處長體育會理事長兩人裁定收押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長李裕仁、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等人涉嫌採購弊案,昨遭檢調人員約談,花蓮地檢署認為全案疑似涉及洩密、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開庭法官裁定兩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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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10日漏夜訊問偵辦,初步了解,這個案子總共涉及3件弊案。分別是鯉魚潭水上運動基地、德興棒球場2件改善工程,都有圖利特定廠商之疑,總金額估計約800、9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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