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警分局針對轄內易有改裝車行經路段實施機動攔檢勤務,對於改裝車輛加強攔查取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可處罰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花蓮警分局表示警方執行取締攔查改裝車勤務,遏止違規,是為維護居民良好的生活品質及交通安全,更重要的是為防制青少年有不良的駕車習慣產生,因此針對轄內易發生危險路段,採取巡邏機動攔查及定點守望方式,除了改裝排氣管等重大違規外,也會持續加強取締危險駕車、無照駕駛、闖紅燈、,嚴加把關花蓮道路交通安全。
花蓮警分局呼籲用路人切勿違規,並宣導安全駕駛觀念,警方將持續稽查,遏阻危害,維護花蓮市區道路安全,也籲請駕駛朋友「合法用路,平安回家」。
維護行車安全是警方的責任,一方面加強取締違規駕駛,以提升民眾守法意識,導正民眾安全駕駛行為,一方面加強勸導,以導正民眾安全駕駛習慣,惟有對於交通安全執法不鬆懈,才能確保道路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