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傅崐萁參選立委 國民黨處分違紀黨員他們說話了

 參選立委的花蓮前縣長傅崐萁,國民黨多位從政黨員上台表達力挺,黨中央召開考紀會議後,祭出懲處名單,計有鄉長、議員等四人遭到黨紀處分。
 以無黨籍身分投入此屆立委選舉的傅崐萁,對上國民黨提名的黃啟嘉與民進黨籍蕭美琴,造成藍營的分裂,選舉結果,傅崐萁以最高票贏得勝選,但當初為傅崐萁站台的包括吉安鄉長游淑貞、新城鄉長何禮臺、議員張正治、吳東昇分別受到黨紀不同的處分。
 懲處名單由地方召開考紀會討論後上呈中央,據了解,對於違紀黨員的處分輕重,考紀委員有不同意見,但最後在中央裁決後,通過縣議員張正治開除黨籍,縣議員吳東昇、新城鄉長何禮臺則為撤銷黨籍處分,吉安鄉長游淑貞因除了站台外,對黨務工作仍表支持,情節尚輕,因此作成停權2年處分。
 據花蓮縣黨部表示,根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有關違紀黨員分別有申誡、停止黨職、停止黨權、撤銷黨籍及開除黨籍5種處分;撤銷黨籍者最快4年才可以申請回復黨籍,最重的屬開除黨籍,必須要6年後才能申請回復黨籍。
 遭到處分的黨員中,吳東昇雖於去年底申請退黨,但仍遭到處分,他強調以民意為主,他尊重黨中央的處分;歷任3屆縣議員的張正治表示是資深黨員,他堅持「挺對的人」,對於遭到開除,他不在意;另新城鄉長何禮臺則表示,黨意未能結合民意,從得票數即可見一斑,黨籍受到撤銷表示尊重;而游淑貞對於停權處分,希望能達到殺雞儆猴的規範,她無怨且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