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新興的海洋休閒,看見臺灣觀光創新發展方向

    近年來花蓮業者在崇德以「從另一個角度看清水斷崖」的獨木舟海上休閒活動,從一年二千多人,短短四年人數成幾何倍數成長,到今年粗估逾五萬人;花蓮有大山大海,如此豐厚天然資源,中央與地方政府應該聯手加強妥善運用,開創台灣觀光休閒發展的新天地。

    前交通部長林金生四十多年前,視察花蓮交通、觀光發展時就說,觀光休閒迷人的魅力在於「來過一次,還想繼續再來,不是去過了不想再去」! 簡言之,觀光休閒的去處,應著力於推陳出新,不是一成不變。 

    獨木舟海上休閒活動是民間第二件「領航」帶動海上觀光旅遊活動 ,第一件是台灣第一艘賞鯨專用船「海鯨號」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六日在石梯港啟航,搭載賞鯨人出海,找尋鯨豚的蹤影,開啟了海洋休閒的新紀元,造就今天台灣賞鯨事業蓬勃發展,大幅吸引國際海內外觀光客前來東部宜花東三縣朝聖體驗。

    值得肯定的是,開啟海上賞鯨元年,當年由花蓮區漁會主導及縣府農業局輔導,時任花蓮縣政府農業局長杜麗華在啟航典禮中說,這是花蓮縣的觀光事業,又向前跨出一大步,進入一個新里程。「海鯨號」成了台灣賞鯨業的鼻祖。 

    「海鯨號」是艘十九噸的遊艇,由多年在東部海域的漁民集資二百多萬元建造,他們共推熟悉鯨豚出沒的地點及海況的漁民林國正、潘進龍二人擔任船長。

    持平而論,花蓮縣號稱觀光大縣,對於觀光產業的發展方向,不應該只有民間「領航」先行,而且政府的腳步不能跟不上。 以獨木舟海上休閒活動為例,前花蓮區漁會總幹事、花蓮縣賞鯨業規範「實際推動者」、花蓮海洋遊憩發展協會理事長王鐙億,因從事漁業生態觀光到推動海洋休閒迄今逾三十年,提出花蓮觀光發展的論點值得重視。

    王鐙億認為,獨木舟觀光休閒旅遊,可比照當年成功推動賞鯨業發展模式,未來若成立專區後,政府應要求業者辦理商業登記,防杜參差不齊的業者,以維護遊客安全及保險權益,政府能未雨綢繆,落實獨木舟管理規範,包括教練、設備、維護是否合格都能達到標準,若縣府人力不足,可由委由該協會協助執行。

    由於花蓮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及人文風情、族群、宗教、農特產品等多元文化的觀光優勢,而觀光發展是花蓮縣支柱命脈之一,應融合自然與人文,成為帶領台灣觀光發展的火車頭。

    當然,觀光產業不能完全依賴活動或天然景觀,在邁入全球化的現代,更重要的是良好住宿、服務、餐飲等品質,觀光是服務業,不能僅靠好山好水,最重要的是人力資源與整個服務網絡系統的建構。

    更重要的是,花蓮觀光發展政策,不是急就章,更不能「臨時起義」 ,應有長遠計畫的觀光政策白皮書,以「觀光永續」發展為定位,全面性高度思考花蓮整體觀光,善用和善待花蓮特色優勢,審慎開發遊憩資源,發展多樣化觀光休閒活動型態。

因此,在觀光政策推動上,不妨參酌中央研提的「觀光主流化」、「市場拓源」、「智慧觀光及旅運」、「旅行產業」、「旅宿及遊樂業」、「景區資源整備」等相關計劃,追求旅遊服務的質與量,打造觀光魅力、生活幸福的花蓮,將素有台灣最後一片淨土美譽的花蓮,建設成每一位訪客的心靈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