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前若未收卜蜂撤照公文 自救會:將赴議會陳請親討

針對花蓮縣府原訂在今天發布卜蜂撒照公文一事,反卜蜂自救聯盟今天下午發出了一紙聲明,認為縣府完全沒有把鄉親放在眼裡,文中提到「自救聯盟今天沒有收到撤照正式公文,一個理由就是「秘書長搞錯了」,請問各位能接受嗎」,自救會發文表示完全無法接受如此推拖的說法,「聯盟若在7月14日前未收到卜蜂撤照正式公文,將在7月17日議會臨時會最後一天到議會陳情」「親自向縣長徐榛蔚討公文」 自救會還kuso了一張漫畫,嘲諷意味濃厚!

聲明稿全文如下:

各位媒體先進大家好,我是花蓮反卜蜂自救聯盟發言人劉尉楷,關於卜蜂撤照公文一事,以下向各位報告。

6月24日花蓮縣長徐榛蔚親自到壽豐、鳳林、光復三鄉鎮宣布卜蜂撤照,當時花蓮反卜蜂自救聯盟認為口說無憑,必須有白紙黑字公文才能算數,但是徐縣長在還未傾聽民意前就中途離場,留下錯愕的鄉親。事後花蓮縣政府秘書長張逸華說:「會在7月10日縣議會臨時會前發布」鄉親決定「相信縣府一次」引頸盼望至今。

今天是張逸華秘書長承諾的期限,但很遺憾的,自救聯盟一直等到7月10日下午5點,仍然沒有收到花蓮縣政府的撤照公文。其實,在這段期間內,自救聯盟不斷透過臉書粉專向縣府「提醒」公文必須準時發送,但遲至昨(9)日,縣府仍未有任何人向聯盟接洽。

對於縣府撤照公文遲未發下,鄉親十分著急,紛紛向聯盟反映。反卜蜂聯盟鳳林自救會長張家蕙昨日親自打電話向縣府詢問,張逸華秘書長回電表示,公文已經定稿完成,但他記錯花蓮縣議會臨時會議時間,臨時會議是7月14日,縣府團隊目前在外縣市考察出差,來不及發文,在7月14日以前一定會發文。

所以自救聯盟今天沒有收到撤照正式公文,一個理由就是「秘書長搞錯了」,請問各位能接受嗎?聯盟幹部9日晚間線上開會討論,認為「完全不能接受縣府說法」堂堂縣府卻失信於民,完全沒把鄉親放在眼裡,就算我們痛心、憤慨,完全不能接受這樣推拖的說法,但是又能怎樣呢?

在這裡和各位記者報告,聯盟若在7月14日前未收到卜蜂撤照正式公文,將在7月17日議會臨時會最後一天到議會陳情,請所有支持花蓮縣民,支持卜蜂撤照的議員們和我們一起前進縣府,親自向縣長徐榛蔚討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