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畜牧場自治管理條例」草案 11月將送縣議會審議

    花蓮縣議會今天上與進行第19屆大會第10次臨時會的二、三讀會議程;會議時多位議員針對縣有非公用土地處分、有機農業論壇計畫及爭議多時的畜牧場自治管理條例的進度,要求縣府相關各局處首長說明。
    議會財政小組召集人黃馨,針對縣府財政處所送,位於花蓮市主商段的一個土地處分案,建議大會將該案退回縣府;她認為,依照縣政府作業要點縣有土地的處分或出售,必須先經過縣議會的同意,但是本案尚未經議會同意,怎麼可以先進行土地分割。
    而議員謝國榮則表示,他要推翻議會財政小組的決議,因為他認為主商段旁邊的地主,是合法申請欲將這筆縣有土地,合併後改為建築用地,在主管機關核准後,再以公告地價購賣這筆縣有土地;可以有效活化縣有畸零地;縣府財政處長則表示,會與建設處討論後,把主商段申請書在修正,再送議會審查。
    而議員張美慧對於花蓮縣有機農業論壇計畫的400萬預算提出質疑,她表示,去年只有267萬,為何今年要400萬?新任農業處長吳昆儒回應,去年的論壇只有一天,但是因為反響熱烈,縣府還於今年二月成立有機農業促進專案辦公室,今年論壇就延長為三天,所以預算擴大為400萬,由中央與縣府各負擔一半。
    對於因之前卜蜂設置養雞場,而引起花蓮縣民高度關心的畜牧場自治管理條例,多位議員詢問目前的進度,縣府何時會將草案送議會審理;農業處長吳昆儒回應,在7月28、29日已辦理三場說明會,相關建議則委託東華大學整理,預計8月底前會提交給縣府。
    屆時縣府會將東華大學提交的建議書,與畜牧業者及環保大聯盟各自提的版本,再為託給台大序幕系所的專業教授們,幫縣府擬訂「花蓮縣畜牧場自治管理條例」草案,預計將於11月縣議會開例行大會時,送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