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東部車禍暴增的省思

    據警方統計,近二個月暑假期間,東部地區車禍件數及死亡數突然暴增,尤其死亡車禍不僅重創當事人家庭,且付出社會成本巨大,值得國人省思。基此,建議政府交通部門宜從「人、車、路」三個因素,積極提出加強交通事故防制作為,才能有效改善交通違規、降低交通肇事的根本之道。

    內政部分析車禍原因,在違規上,超速占多數,即所謂「十次車禍九次快」,常有人提出「想快十秒,會提早數十年」的警語,但警語歸警語,許多人一開車上路,都拋諸腦後,一路狂飆而發生憾事。每一件車禍的肇事主因是單方或雙方違規、違法造成,違規指違反交通安全規則,違法指酒駕等。

    車禍死亡一人至少有二個家庭受影響,付出的社會成本約一千六百萬元,受重傷平均約四百萬元,但如果年紀輕,受重傷失去工作能力或殘障的社會成本更高,曾有一名年約廿歲的青年被撞成植物人,法院判賠二千多萬元的實例。

    在實例上,保險理賠、雙方和解、法院判決,每件車禍死亡的賠償金額約二百萬到一千萬元之間。車禍死亡造成死亡者家庭的破裂 、受創、悲傷的社會成本、精神損失則非能以金錢計算。車禍受傷,造成健保支出、醫藥費支出,平均每人自十萬元至一百萬元不等,如果屬於終身殘廢,不僅殘廢者痛苦一生,照顧的家屬更是長期飽受折磨,精神與金錢的損失難以估計。

    研究發現,駕駛踩按煞車前,需要 1.5秒至 4秒的反應時間,此反應時間內車輛的行進距離(反應距離),在反應時間內,車輛仍以原速度行進,煞車系統還沒有發生作用,因此反應時間愈長,愈無法避免車禍;而踩煞車後,輪胎開始磨擦地面逐漸減速,至車輛完全停止的距離還有一段「煞車距離」。

    「反應距離」加上「煞車距離」合稱為「煞停反應距離」,研究認為,若車速為 30公里,煞停反應距離只有區區 13公尺,極易煞停; 但車速50公里,煞停反應距離長達28公尺。以花市區為例,行車速限30 至50公里,並有10公里的取締寬限值。若台九線花東公路省道車速60公里,煞停反應距離高達36公尺。換言之,依目前法定速限,駕駛如果沒有在36公尺之前發現危機,就會來不及應變而發生車禍。

    至於酒駕,更是危險,近八年都是花蓮地檢署新收案件十大之首,台灣的「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禁止酒駕」等酒類警語,大陸的「出門二口酒,親人兩行淚」、創意的「你若酒駕,我就改嫁」、「搭車晚七分回家,酒駕晚七天回家」警語。但抱持「酒肉穿腸過,我在駕駛座」的心態仍大有人在。

    酒後呼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時,要移送法辦,人人都必需做到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依據醫學報告,當人飲酒後,若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器測得濃度達每公升○點五毫克時,反應較慢,感覺減低,將影響駕駛;達到○點七五毫克時,思考、個性及行為均會改變。

    達到一點○毫克時,步態不穩,噁心嘔吐,精神混惑不清晰;達到一點五毫克時,說話不清楚,感覺喪失,視力模糊;達到二點○毫克時,體溫與血糖均降低,肌肉控制差,甚且導致癲癇發作;達到每公升三點五毫克時,則已至神智不清,反射減低及呼吸抑制,在此提醒國人切莫酒後駕車。

    總之,交通事故發生,除了駕駛人的人為因素,政府相關部門於工程、執法、監理、教育、宣導及管考面向等多管齊下,研擬有效的改善策略,腦力激盪激發揮更多創新作為,加深民眾印象,有效從「人、車、路」三因素下找出具體癥結點,檢討、改善相關交通事故並提出防制作為,期能提供民眾舒適、快速且安全道路之交通環境, 使東部成為安全的觀光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