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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鐵道二館委外屆期未辦理重新招標」 文化局今提出澄清

    針對媒體昨天報導「鐵道二館委外屆期未辦理重新招標」新聞,據文化局查證,報導與原有事實有所出入,文化局已向中央爭取經費,要將原鐵道一館中山堂改建的「花蓮鐵道電影院」,有望成為花蓮電影文化新地標。
    花蓮縣文化局於去年4月至12月辦理委託營運管理,因鐵道文化園區場館為歷史建築,為推動活化文化資產之目標,不以商業收益為前提,仍須負擔園區維護成本及稅金,故以公開招標遴選專業團隊進駐。20171219花蓮舊鐵道園區_5_拷貝.JPG
    但是108年委託經營契約至12月31日屆滿,文化局先行收回自行營運,經營活化期間維持不易,所以決議依「花蓮縣文化局場地使用管理辦法」之規定續租給三間現有商家,並每月收取租金25000元且水電費共同分攤,此事也已聲復審計室,並非報導中未收租金。
    文化局於去年底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提報「109至110年度產業文化資產創生計畫-迴來東鐵」計畫,並於今年4月獲核定補助並已委託專業團隊執行,該計畫含委外經營管理規劃,文化局將依前項計畫評估結果於今年底重新上網招標,評選專業廠商進駐,屆時將參考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收取租金或經營權利金。20171219花蓮舊鐵道園區_8.JPG
    108年進駐鐵道二館的經營團隊未列其與另行招租商家之水電分攤列表資料,是因該資料為進駐團隊與商家簽署之合約內容協定事項,所以廠商未另於每月收支損益表中詳列。經文化局通知,其已於今年3月將未詳列之列表補交完成,未來文化局於委託管理將嚴格要求廠商依約辦理。
    審計室所進行之績效審計係對政府機關之各項活動,包括業務、制度、計畫或組織之運作是否存有改善空間,及其是否符合經濟、效率及效能性;本府各機關每年亦皆依據審計報告作虛心檢討及改善,針對審計室未明事項亦會提出完整說明與聲復。20171219花蓮舊鐵道園區_17.JPG
    花蓮鐵道文化園區一、二館前身為臺鐵花蓮管理處建築群,民國91年由花蓮縣文化局接手後歷經十年的搶救修復,始留下此處被喻為「全臺灣保存最完整的窄軌鐵道基地」。文化局也積極在91年及94年登錄為歷史建築,93年9月就對外開放參觀,多年來受到觀光景氣不振影響,自103年開始委外經營管理,如同國內其他文化園區面臨的問題,營運效果及人潮無法維持高峰,不只縣府文化局每年要付306000多元租金給臺鐵,還負擔高額的營運成本,導致許多廠商經營吃力,加上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入口處石來運轉封路施工影響,營運狀況更顯艱困。
     展望未來,文化局除了將調整全新營運模式,也即將在今年10月啟用原鐵道一館中山堂改建的「花蓮鐵道電影院」,值得一提的是,此專業電影放映場域的建置工程是由文化局向中央爭取經費,並投入近千萬元,是文化資產再利用的良好典範,未來將辦理電影教育推廣,賦予舊有空間新風貌,有望成為花蓮文化新地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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