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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傅崐萁服刑享特權 傅崐萁服務處今發聲明澄清

    日前有媒體報導在花蓮監獄服刑的立委傅崐萁,在獄中享有特權,造成極大爭議,花監與傅崐萁服務處也都立即發表聲明,澄清並無相關情勢,而今天立法委員傅崐萁服務處又再度發出聲明,澄清說明該報導是假新聞,以下為聲明全文。
ㄧ、該報導係未經查證,內容屬於不實之假新聞
    關於立法委員傅崐萁於服刑期間之相關權利義務事項,作息、就醫、接見親友等,悉依照法律及監所規定辦理,並無違反規定、獨享特權之情事,業經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新發布新聞稿逐一澄清在案,且明確表達均依法依規處理。請閱聽大眾明辨是非,勿再逕信未經查證之不實虛偽報導。S__191733793.jpg
二、受刑人同受憲法及法律保障
    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規定:「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處遇」。又大法官會議主席許宗力院長曾於釋字第755號表示,受刑人基本權亦應受憲法的保障。立法委員傅崐萁於法院判刑確定後,尊重司法按規定報到服刑,依照監所相關規定正常作息,除因身體不適而就醫、因執行立委職權而特見相關人士外,所受待遇與一般花蓮監獄受刑人並無二致。是近日來部分媒體遽以未經查證之消息,指摘其享盡特權云云,殊非的論,恐有誤導社會大眾之嫌。AM7A2336.jpg
三、媒體引領社會輿論,應有助於國家社會
    當今我國國事如麻,正值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未平、萊劑美豬輸入即將輸台危及國民健康、連日來共軍演習戰兇危機威脅國家安全、美中經貿角力牽動台灣地位,國內外均有重大議題需要國人充分討論,以凝聚共識。新聞媒體身為第四權,而肩負督促政府、形成公意的社會任務,對於公共議題之討論,應謀求國家社會之最大利益,始為全民之福。
    今特定媒體未經查證,於報紙頭版刊登前揭未經查證之假訊息,誤導閱聽大眾,誠屬憾事。此等報導顯與客觀事實不符,損及委員個人聲譽事小,但使新聞媒體之公共論壇淪為未經查證虛假消息橫行的溫床,排擠國家社會諸多重大政策議論溝通的機會,嚴重損及國家整體利益,實非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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