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空勤救難直升機當成免費交通工具

    花蓮最近山難多,也造成不幸死亡案例,而竟有山友自稱高山症求援,直升機出動載運下山,連醫院就診都不必就離去,凸顯的問題,一是山友別把直升機當山友免費的交通工具,二是山友登山前先掂量自己的體能能否征服充滿險境的山岳。

    內政部空中勤務的法定五大任務,包括「救災」:支援各種天然災害及重大意外事故等災害搶救。「救難」:支援山難搜尋、水上救溺及海上救難等人命搜救。「觀測偵巡」:支援災情觀測、重大緊急犯罪空中監視與追緝、海洋空偵巡護、交通空巡通報、環境污染調查、國土綜合規劃空勘航攝等。「運輸」:支援救災人員、裝備、物資之運送。「救護」:支援緊急醫療空中救護、轉診、器官移植。

    空勤直升機自98年到今年8月底,共飛4萬5千4百多架次,其中救人4千16人,107 年181人、108年125人。 花蓮機隊今年1到8月的出動救援任務火災21架次、山難34架次、海難19架次,有基層人員也發現,山友求救過於浮濫,許多都與「人命搜救」無關,但接到任務又不能不出動,有些救下山後,連求醫都不必就離去。

    花蓮縣消防局2015年頒佈實施「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對2018年發生的3起山難事故求償搜救費249 萬元,但當事人提出訴願,內政部認為直升機救難是免費而撤銷確定,之後花蓮縣消防再也未替空勤總隊代位申請搜救費,從此「出動直升機空中救難不要錢」就形成全民共識。

    空勤直升機救人命是法定任務,但如果過於浮濫,就失去意義,空勤總隊臺東豐年機隊,今年7月出動直升機把一名患疝氣的男子,從綠島載送到台東就醫,雖然直升機在平地起降比高山安全,但,有否此必要就引發熱議。

    過去政府並不鼓勵人民親近山林,山友不時批評政府以戒嚴心態管制山林,不僅動輒以危險為由封閉山區道路,禁止人民進入,再加上入山入園山屋申請各行其是且有各種不合理的要求和限制,導致人民合法入山不易,而且山區各項服務設施不佳,山屋亦時常破舊簡陋,山區通訊品質不良妨礙救援等等,可說是問題重重。這些長期為山友所詬病的問題,終於2019年10月21日正式宣布開放山林。從此之後,山難增多、求救數也隨之增加。

    法界人士認為,山域救援為國家救援任務之一,國家應盡到保護人民生命及健康之義務。尤其政府現在決定開放山林,全面提升我國登山運動環境,山域救援更是成為不能忽視的重要環節。

    建議中央政府健全相關法制,就山域救援之任務範圍與性質、組織安排、經費來源等加以規範。在組織方面得設立專責機構或委託民間專業組織為之,或兩者共同合作,並就救援人員專業訓練及資格能力加以規範;而在經費方面,中央政府必須編列預算挹注一定比例,救援機構或組織另得向被救援者要求部分費用,及透過捐贈及其他自籌費用支應所需。至於直升機費用部分,是否以及在何種條件下向被搜救者收取,中央宜有明確規範或決定。

    另外山友登山前更要秤一下自己幾斤幾兩體能是否能征服山岳,其次做好保命措施,包括「確實做好高度適應」、「隨身攜帶雨衣、保暖衣物」、「慢性病患在登山前應先諮詢醫師,調整用藥」、「小步慢慢走,行進間不要喝太多水」、「登山前練深蹲、慢跑、爬郊山鍛鍊體能」、「和隊友一起走,不要獨攀」、「手機開飛航模式較省電,求救卻沒訊號時撥打112」。

    登山是有風險的,在登山過程中自己的安全、自己的生命該自己負責,就算有再豐富登山經驗、技術及裝備,也不保證就不會發生意外或山難!就好像我們開車十幾年了很熟練了,也難保不會有意外發生,又好像我們一輩子每天都在走路也不保證不會跌倒,何況是山路崎嶇難行又常有斷崖峭壁,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下輩子再見了;所以在山的面前除了要謙虛面對外,在登山的同時要特別沉靜專注,更須謹慎小心而行。就如同每天開車外出隨時隨地都要小心而行一樣的道理。

    作者 湯文章/東大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退休、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