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預算及財政收支考核 新城鄉公所榮獲全縣第一名

 花蓮縣政府辦理鄉鎮市公所108年度預算及財政收支考核,成績揭曉,新城鄉公所榮獲全縣13鄉鎮市第一名。
 花蓮縣政府每年均對各鄉鎮市公所辦理年度預算及財政收支業務辦理考核,範圍包括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相關開源節流績效等2大項,由主計處及財政處會同行政暨研考處及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單位辦理。
 考核各公所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另對於鄉鎮(市)民代表所提地方建設建議事項,有無依規定辦理、對於民間團體之補(捐)助,有無依規定辦理、其他依年度施政需要所辦理之考核項目、相關開源節流績效等。
 新城鄉長何禮臺上任後嚴格執行預算及財政,積極爭取建設經費,而穩定財源是地方發展的基石,所有政務推動與功能的發揮,皆須仰賴穩定的財源支應。
 新城鄉自有財源不足,財政收入大都仰賴上級機關補助,因此嚴格執行訂定之預算執行,撙節支出外,更在有限的資源下逐步完成鄉內各項建設。
 何禮臺指出,推動各項施政計畫,儘管鄉公所財源不足,但仍嚴格、積極執行預算及財政收支,此次榮獲全縣第一名殊榮,榮耀將與團隊及有關單位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