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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總質詢被問農業知識 吳昆儒一問三不知

    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4次定期會,今天上午開始進行第一天的縣政總質詢,縣長徐榛蔚一早就率縣府各局處首長到達議場向議員們致意;而今天的議程由議員黃玲蘭、黃馨及陳英妹三位女將先後進行首波總質詢。
    黃玲蘭一開始質詢就要求農業處長吳昆儒,將今年7月1日至11月1日間,所有花蓮縣中、南區七個鄉鎮,農戶所申請簡易水土保持的相關資料送達議會審議,還直指資料內容不可以動手腳;因為她掌握了一些公務員公文登載不實的證據。AM7A5100.jpg
    黃玲蘭接著質問吳昆儒,依水土保持法可申請簡易水土保持的標準為何?吳昆儒表示,他還需要換算一下才會知道,黃玲蘭就直指他應該要接點地氣,身為農業處長應該要了解,簡易水保的申請標準是2公頃以下;黃玲蘭表示,目前有農民跟她陳情,在符合2公頃以下的簡易水保申請標準,但在申請時卻被農業處刁難,無法一次就進行申請,要分好幾次,徒增數倍成本。
    吳昆儒表示,他不清楚這些陳情案的詳情,但是依法規申請面積在2公頃內,應該要一次就可核定,如果有無法一次就核定的申請案,他會去進行了解,目前還無法回報。AM7A5110.jpg
    當黃玲蘭繼續問到,目前台灣的農牧用地禁止種植哪些作物?吳坤儒也回應,無法完全回答,黃玲蘭直指,身為農業處長應該要清楚,農牧用可否種植哪些作物,其實除了大麻及罌粟之外,其他作物都可以;可是農業處水保科的承辦人員,竟然對申請簡易水保的農戶說禁止種生薑,吳昆儒表示,他也要去了解情形。
    黃玲蘭對吳昆儒說,即然身為花蓮縣的農業處長,就要具備農業的相關知識,不是仗著行銷專長,只是把花蓮的農產品賣出去而已,花蓮是台灣的農業大縣,所以要接地氣,多跟在地農民打交道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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