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女學生命案給花蓮各校園安全的啟示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遭歹徒性侵殺死案,值得省思的是,這案例,給東部各級學校的安全預防有什麼啟示?案發到今天,在花蓮還沒有看到有學校公開宣布如何提升學生校外安全機制及措施,也未見警察機關如何加強校園四周安全,防範類似案件的發生,教育主管機關也未作任何政策宣示。

    鍾姓女學生命案發生後,分局長被拔官,連總統蔡英文都出面道歉,教育部要追查長榮大學的相關責任,長榮大學相關人員也請辭;持平而論,要不是上述單位先前相關的防範工作,諸如巷道沒有路燈,反映後沒人理、警方報案被吃案等弊端,不至於發展到如此嚴重地步。

    早在二○○七年,東華大學校外鄉道附近有色狼出沒,當時就有媒體人向警方及校方反映,校外最近出現「變態之狼」致女學生恐慌,馬上請教官加強宣導校外安全,並提醒學生最好結伴同行,同時要求駐衛警加強校園周邊巡邏,也請求志學社區巡守隊支援,維護學生的安全。時任吉安警察分局長鄭平芳研判「變態之狼」行為,性侵或非禮女學生意圖明顯,已指示警備隊、偵查隊及志學、豐田派出所等編成「緝狼小組」,在晚間八至十一時加強巡查。

    花蓮縣警方除了加強巡邏,校方也大力向學生宣導,注意夜間校外出入安全等有關預防犯罪措施。事隔不到月餘,一名陳姓女研究生,晚間晚騎機車途中,遭四十五歲的黃姓「東華之狼」,以製造假車禍再強拉被害人欲性侵,陳女加以極力反抗,仍遭黃嫌持石塊攻擊昏厥企圖性侵得逞。

    案發後,陳女的同學及房東發覺陳女逾時未歸,向警方報案,警方趕抵現場才找到陳女送醫急救,並於案發不到二小時許逮捕到黃某。警方當時表示,黃嫌坦供犯下五件性侵或性騷擾女學生案件。

    東華案例的啟示是校園安全,不是三分鐘熱度,更不是等案發後才亡羊補牢,需要警方及校方長時間的防範,但許多案件都是重複過去不幸的故事,長榮大學案即是實例。

    預防及防範除了警方責任,各級學校更要有防護作為,諸如分級預防,第一級防護作為上各校應運用朝會、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班級導師時間,宣導自我安全意識,並與警政單位合作辦理校園安全相關講座或研習活動。

    各校應融入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情境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及安全教育等時機,教育學生人身安全防護觀念,落實教職員工校園安全突發事件危機訓練,熟悉應變處理流程,提升防範危安因子之警覺性。

    第二級在預防方面,加強校園門禁管理,防範可疑危險人員、物品進入校園,以維校園安全。查察針對校園安全死角、學生聚集地點、學校出入口及其他安全疑慮處所,規劃安全路線,建立校園安全地圖,預防危安事件發生。檢視查察校園安全疑慮處所,評估裝設監視及緊急求助設施(備),建立定期檢測及維護機制。

    各校應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大專校院由主任秘書以上人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由校長或校長指定之人員擔任召集人,並指定專責單位統籌掌握、處置、協調及擔任聯繫窗口,完善應變階段工作。

    地方政府應加強教育、警政、社政聯合防護機制及支援網絡,執行校園安全防護工作時運用社政資源落實防護機制,訂定校園安全防護機制相關措施,並納入校園安全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中心不定期訪視各校執行情形,才能真正達到預防犯罪目的,改善校園治安及落實校外安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