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明年度預算今全數通過 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再度成為焦點

花蓮縣議會今天全天進行總預算及縣府提案二三讀會議程,中午前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總預算,經縣議會全數二三讀全數通過;下午則審議縣府及議員提案,也全數三讀通過;但在最後臨時動議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再度成為討論焦點。
    農業處日前發布訊息於前天與今天要召開4場「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的說明會,議員楊華美在臨時動議時提出質疑,她表示,農業處在11月9日就上網公告,處長吳昆儒表示,因考量民眾關心畜牧業發展及自身居住環境,具時效急迫性,因此將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並於預告期間辦理4場說明會蒐集民眾意見。
    楊華美認為,11月9日縣府公告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預告期到12月9日為止(30天),但議員們11月20日當天,才陸續收到郵寄到個別議員服務處的台灣大學草擬自治條例內容,縣府在前天跟今天僅舉辦4場說明會, 草案預告及說明過程相當草率,既不尊重議會,也不尊重民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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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華美要求縣府,延長草案公告時間、組織接地氣的工作小組及擬定跨局處機制,這樣才能讓民眾有更多機會陳述意見、多方進行溝通對話,面對並確實釐清民眾各項疑慮,這樣才能彌平畜牧業者與自救會之間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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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今天在光復國中召開的「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說明會,先前反卜蜂設場的光復鄉、鳳林鎮民多人到場,認為縣府版草案設場距住家僅限300公尺太近,要求至少1公里,並應納入原基法諮商同意權、應分級多元管理等意見,農業處副處長張仁智表示,這些建議都會納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