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元旦將入侵台灣 花蓮不分官、民一致拒絕

    立法院民進黨團上週挾帶多數優勢,表決通過攸關萊豬進口的9項行政命令,萊豬將於明年元旦起開放進口,但是花蓮縣政府守護縣民食安決心不變,縣長徐榛蔚於今日帶領花蓮肉類公會、各觀光飯店、大型販售商場、各級農會、肉品盤商、各校園團膳業及社區關懷據點、文健站、失智據點等共餐單位共同宣誓「守護鄉親,拒絕萊豬」,再次重申花蓮拒絕萊豬的嚴正立場。
    縣長徐榛蔚率縣府團隊表示,縣府守護縣民健康及食安的態度一貫而堅定,為保障學童及長者等高風險族群,縣府已要求國中、小學營養午餐,社區關懷據點、部落文健站及失智據點共餐等單位,必須選用花蓮在地食材及國產豬肉,禁用含萊克多巴胺肉品,以保障高風險族群健康。另外縣府上週已修訂花蓮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禁止花蓮縣販售或加工供應之肉品檢出萊克多巴胺,目前自治條例已送議會三讀通過,表達拒絕萊豬堅定立場,只要肉品檢出萊克多巴胺,立即開罰、立即公布,不讓1公克萊豬進入花蓮。
    接著花蓮縣的議員、肉類公會、各觀光飯店、大型販售商場、各級農會、肉品盤商、各校園團膳業及社區關懷據點、文健站、失智據點等團體單位一一上台宣誓「守護鄉親,拒絕萊豬」,表達出花蓮全縣不分階層,一致反對進口「萊」豬的政策。
    花蓮縣畜牧場源頭管理,除畜牧場飼料管理制度,加強派員至畜牧場抽檢飼料,再送至農委會指定檢驗機構(中央畜產會等)檢驗,包含瘦肉精等項目;畜牧場端血清檢測動物用藥品殘留亦持續進行,檢驗均無受體素殘留。以杜絕使用非法動物用藥品。以加強畜牧戶自主管理能力、提升飼料安全及品質,來把關確保畜禽產品之源頭衛生安全,保障民眾權益,並提供優質畜禽產品予消費者使用。

↓請繼續閱讀↓

    花蓮縣對市售豬肉持續加強查核;(一)查核標示:要求業者依法辦理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明確註明豬肉原料原產地(國), 截至12月23日,衛生局已完成輔導製造業、餐飲業、販售業3572家次。(二)保存來源文件:查察業者有無依法保留肉品來源文件(例:發票、收據),以利追溯來源。(三)加強抽驗:依風險分級原則,優先抽驗規模大、風險高之製造、餐飲、販售業者,並配合食藥署專案對指定下游業者加強稽查抽驗。
↓請繼續閱讀↓

    另外花蓮縣衛生局及縣府農業處設計有「豬肉原料原產地貼紙」及「花蓮豬肉產地標章」,經查核後發放生鮮豬肉攤及所提供餐廳、小吃業者,鼓勵消費者購買花蓮在地畜牧場飼養,且經本縣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衛生檢驗屠宰之無萊劑豬隻。再次重申花蓮在地豬肉絕無瘦肉精,請鄉親及消費者購買花蓮本地的豬肉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