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訴願成功 自救會擔心噩夢捲土重來

    卜蜂集團計劃在花蓮設置五座養雞,引起居民強烈反彈,縣府去年7月廢止卜蜂養雞場的設場執照。卜蜂不服因而轉向農委會提出訴願,近日結果出爐,農委會認定縣府廢照理由不足「原處分撤銷」。

    花蓮縣政府以卜蜂違背向民眾溝通的承諾,亦不尊重在地民意,導致民眾抗爭,造成社會內耗,嚴重影響花蓮產業發展,為避免社會持續分裂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為由,在去年七月    發函癈止了卜蜂公司「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卻無提出事證卜蜂設場將產生何種「重大危害」,農委會在認定縣府此舉違背行政程序法,且卜蜂訴願有理,因此依訴願法第81條第一項,經訴願審議委員會決議做出原處分撤銷決定。

    「訴願的結果我們非常不能接受。」反卜蜂自救會聯盟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表示,該財團未對鄉親們進行說明與解釋是事實,並強調卜蜂於109年6月11日信件內容表示「沒有必要召開公聽會」,這讓在地居住的百姓如何信服呢?自救會成員也擔心,卜蜂在花蓮建廠許可遭縣府報銷後,曾坦言該案與在地溝通不良,將在西部地區另尋土地接續投資,但如今卻再次上訴,擔憂是否卜蜂又將捲土重來,引爆地方民眾再次走上街頭進行陳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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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救會表示,希望花蓮縣政府能在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辦法傾聽在地人的心聲,讓卜蜂及日後相關環境開發進駐花蓮的事件,縣府能做人民最有力的後盾。

    縣府表示,農曆年前收到農委會函文時,已召開內部會議,已將相關法律疑義回文給農委會請求解釋,並強調,此事還在訴願程序,未到最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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