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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設在花蓮的落後

    蘇花公路三天之內二件車禍,前者造成6死39傷,後者高級超跑衝下路坎,幸未傷亡,但發生地點都在「蘇花未改」的路段,「蘇花有改」路段去年一月通車以來,未發生過較大的交通事故,顯示,「蘇花未改」的路段,危險重重,十多年前已發包動工的「蘇花高」竟被停建的決策,決策官員要負重大責任,因為,「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立委陳歐珀昨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質詢交通部長林佳龍時表示,從1990年起,東部人就希望有一條高速公路,一直到2003年蘇花高在阿扁總統、行政院游院長時發包,道路用地徵收、部分路段的工程也發包了,結果又被政策擋下來,當然不是政府擋下來,至於誰擋下來?部長可以去查查原因,為這個事情負責。

    交通部十年前的說法,蘇花高速公路之工程性質、構築方式(長隧道)及對花東地區之影響等,與當時正在施工中之北宜高速公路之相關環境影響議題相似,故遭環保團體提出相當程度之質疑意見。

    另花東地區之民眾以對花蓮往北應有一條安全回家之路之訴求,強烈要求交通部儘速展開蘇花高速公路之闢建。正反雙方同樣在為維護花蓮地區之永續發展下,造成雙方情感之撕裂。因此蘇花高速公路最終遭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退回。

    交通部考量蘇花高速公路短期內無法完成環評法定程序,台9線蘇花公路亟需改善早為社會共識,為回應東部民意「安全回家的路」之訴求,交通部從「社會正義」之觀點切入,並兼顧「環境保護」之理念,重新歸零思考,考量蘇花路廊之運輸究竟應如何解決。

    對於交通部上揭的說法,地方人士批評是「騙東部人的連篇謊話」;之後的「蘇花改」宣布動工,其中,東部地方都覺得出奇,為什麼只做「蘇澳到東澳」、「南澳到和平段」及「和中到大清水段」,全長38.8公里,另三段「東澳到南澳」、「和平到和中」、「和中到崇德」不做的理由何在?

    上揭未施工的三路段,地方要求蘇花改二期,但中央及交通部卻一直以「蘇花改沒有二期」反駁,至去年,中央才宣布「蘇花安」,雖然「蘇花安」的計畫就是蘇花改二期的路段,中央絕口不提「二期」這兩字。

    「蘇花安」,雖然「安」了東部的人心,但問題是,為什麼工期要等十年之久才能完工,十年,這漫長的日子,完工啟用之日,這些當年力倡蘇花改二期的諸多地方耆宿、大老、民代、首長、地方人士,還有多少健在,享受這遲來的公路建設?  

    東部交通,中央官員一向以「台北人看東部」 的思維與角度,因為他們不住在東部,進出東部也少得出奇,當年北回鐵路倡議興建,卻有中央許多官以沒有經濟價值的角度考量,但通車四十多年來,天天都是台鐵最賺錢的黃金路線,重重打了當年反對興建北迴鐵路官員的臉。

    持平而論,交通路網為國家經濟動脈,更是公共建設的基準指標,選擇優質的運輸工具、建構健全順暢的交通路網,是國家經濟發展重要的基礎建設;質言之,交通建設為經濟發展之母,惟有提供便捷與快速的運輸網路,才能提高經濟與城市的競爭,更何況蘇花路段是交通輸運重要孔道。

    同時,近年來由於環保意識抬頭,公路運輸汽、機車的廢氣排放已造成溫室效應的負面影響,而油價飆漲亦造成社會及民生重大衝擊,再再凸顯發展大眾運輸系統的迫切性,所以選擇能兼顧節能減碳及滿足交通需求的綠色運輸,成為目前政府急須面對的嚴峻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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